关于评选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组: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萍乡市2008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萍教人字[2008]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具体情况,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勤奋努力,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4、遵纪守法,廉洁从教,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5、强化安全意识,关爱每个学生,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二、评选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2、近三年被授予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师风标兵、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参加此次评选。
  3、各处室、年级组必须于6月19日前上报学校办公室,逾期视为弃权。
  三、推荐名额分配:
  1、各年级组推荐本组教师2人,其他年级组教师1人。
  2、教务、政教、办公室、总务处各推荐1人,其他年级组教师1人。

  附:近三年荣获市各类先进个人名单:

  2005年

  李 刚  曾建军  周小明  廖春兰  余志芳  陈 华

  兰金莲  邓丽梅  黄清兰  文婉红  刘丙义

2006年

兰金莲  欧阳春兰 黄清兰  邓丽梅  肖文萍  杨淑珍  文婉红

李金峰  肖和平  陈 华  廖春兰  顾淑萍  刘长风  姚晓荣

廖萍建  刘连明  邓志迁  苏 媛

2007年

廖萍建  王锦河  王文娟  刘 敏  吴朝晖  文化先  刘芝纯

王丽春  邹毅丹  胡维纯  何艳芙  刘 晖  蔡凤荣  余志芳

彭金程  王清敏  刘冬萍  彭永志

                     200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