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三届“萍乡市十大杰出青年”推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树立和宣传萍乡青年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激励广大青年在建设“活力萍乡、繁荣萍乡、和谐萍乡”中贡献青春智慧。共青团萍乡市委、萍乡市青年联合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十三届“萍乡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根据萍团联[2007]11号和萍教团字[2007]6号文件精神,请我校广大青年按照有关要求,踊跃报名参加评选。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评资格
1、年龄为18周岁(1989年12月30日前出生)至40周岁(1967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的萍乡籍青年(包括萍乡籍在外工作、创业的青年),以及在萍乡工作、学习两年以上的18-40周岁的外省、外市青年,有特殊贡献人才可适当放宽至42周岁。
2、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工作,创造了一流业绩,作出了突出贡献。
4、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富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二、评选办法与步骤
第十三届“萍乡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推荐人选、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公示及参与社会活动、正式投票评选四个阶段进行。详情请登陆萍乡青年网(www.pxyouth.com)。我学校报名参加评选者请于2008年1月13日前将事迹材料上报学校团委。
团 委
2007-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