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三中关于加强跑操管理的通知

各年级组各班: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跑操的管理, 锻炼学生身体,增强学生体质和组织纪律性,培养其团队精神。特对跑操工作的如下要求:
   1 、下课铃声响后,各年级各班要在规定时间内(六分钟)有序组织学生赶到操场规定地点,成八路纵队在八根跑道上整好队。每队指定一名小队长负责本小队的考勤并汇总给班主任。无故不参加跑操者,以旷课论处。
   2 、要求班主任跟班跑操。
   3 、跑操进行之中,班与班之间保持三至五米距离。整个跑操过程中必须一直保持跑的状态,不得停下来或者改跑为走步。完成跑操任务后,各班在操场外解散队伍回教室。
   4 、原则上要求学生全员跑操,身体确有特殊情况不能跑操的学生,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由体育老师统一组织在操场上指定地点做广播体操,
   5 、政教处制定好跑操检查标准,会同年级组长对跑操人数和跑操质量情况进行抽查,当天通报跑操检查情况。
   6 、非跑操年级的学生不得进入运动场内,不得在跑操的返程路线上逗留阻挡。
   7 、跑操安全管理人员要恪尽职守,在规定岗位上做好安全疏导,由年级副组长负责检查。
   8 、按规定需要参加跑操的教职员工,在第一节课后的跑操时间进行跑操,由工会组织并负责跑操的考勤,每周通报一次教职员工跑操情况。

  以上通知要求,请各年级各班认真落实。

 

    总务处提醒:各处室、各年级组、各教室要注意:人走灯熄!注意安全;注意节约;各位班主任,请教育和督促学生爱护教室窗帘。

 

                               萍乡三中

                               200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