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三中关于节约用电的重要通知
为了节约用电,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为创建节约型社会添砖加瓦,学校研究决定实行统一用电管理,在没有经过学校允许而擅自使用的电器,学校将派人拆除或者没收(如自带的电风扇、电饭煲等)。此决定从200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请全体师生员工相互转告,如有违反者,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
萍乡三中
2007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