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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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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三中“生态文明礼貌月”活动
早春三月,是我校“弘扬雷锋精神、保护生态文明”的传统主题教育月。为了进一步优化学校育人环境,丰富德育课堂,养成学生文明的行为习惯,结合08奥运年,我们决定开展“爱护自然践行礼仪”三月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校德育工作,以“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展三中风采”为活动宗旨,进一步加强全校师生的环卫意识和文明礼貌习惯,加强学生日常礼貌常规教育,创设校园良好的育人环境。使师生的整体素质得到全面的提高,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二、活动内容:
(一)书法、绘画比赛
要求:1、参赛作品内容健康、上进,符合主题; 2、书法作品分毛笔和硬笔书法作品,毛笔书法作品一般为宣纸不超过四尺为宜(也不宜小于两尺),硬笔书法作品一般应使用A3或A4纸(或专用书法纸);另请附纸条粘于背面标明:参赛作品作者姓名、班级、标题内涵。3、各班至少有书法和绘画作品各2-3份参赛。
(二)、主题班会。时间在第五周星期一(3月10号)下午班会课,要求各班作好记录,写好总结或体会。
(三)、主题板报。要求主题明确,内容健康、充实,字迹工整;定于3月24日下午第三节课后评比。
(四)、好人好事。各年级组在这段时间内,将本年级月内的好人好事做好详细
记录,如期上交。
三、活动要求:
统一思想,认真组织落实,各年级(部)、各班积极行动,大力营造文明礼貌氛围,扎扎实实开展各项活动。
四、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分为三个阶段,即宣传准备、实施和总结表彰阶段。
1、宣传准备阶段(3月3日--3月8日),由政教处、团委和学生会负责,各班大力宣传,充分准备。
2、实施阶段(3月8日--3月25日),各年级务必在3月21日下午第三节课前将年级好人好事情况记录(以年级组长核实签名为准)、绘画和书法作品交团委李老师。
3、总结表彰阶段(3月25日--3月31日),从系列活动中评选出各类先进个人和集体,学校宣传栏开辟专题栏目展示。
萍乡三中政教处团委学生会
2008.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