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三中教工慰问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13 点击量: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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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三中教工慰问办法
(试 行)
1.在岗教职工生日,学校工会负责祝贺,贺品金额不超过150元,并附祝福短信(微信)。
2.在岗教职工因病住院,学校领导或工会负责慰问,慰问品金额不超过200元。
3.在岗教职工结婚,学校工会负责祝贺,贺品金额不超过200元,并附祝福短信(微信)。
4.教职工退休,发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纪念品,在年底进行的座谈会上,与退休证一并一次性发放。
5.学校女教职工生孩子或男教职工妻子生小孩,由工会安排女工会委员前往慰问,物品金额不超过200元,并附祝福短信(微信)。
6.教职工本人、配偶及其各自父(母)去世,由学校领导或工会前往吊唁,送花圈壹只,香烛成套。
7.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试行,具体解释权归学校工会。
萍乡三中工会
20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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