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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1           点击量:13341
 
萍乡市教育局文件
 
 
 
萍教师字〔2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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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第一、二批市级中小学学科
带头人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萍乡经济开发区教体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
为加强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过程性、发展性评价,完善学科带头人管理体制和自我发展机制,督促学科带头人积极发挥作用,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市教育局决定对任职期满的全市第一、二批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市第一、二批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其中已被评为省特级教师和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不参加此次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师德师风。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任期内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等级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教育教学。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深受学生和家长好评。坚持工作在中小学教学第一线,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任期内坚持每学年至少做一场以上学术报告,上示范课或观摩课4节以上(市级以上不少于2节)。
(三)教育研究。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理论和课程改革研究,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科研前沿动态;任期内指导、主持或参与一项县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或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四)示范引领。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绩突出。任期内积极主动参加送教下乡、走教支教等活动,指导和培养农村(薄弱)学校2名以上青年教师作为校级以上骨干,并获得市级以上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奖项。
以上考核内容的起止时间从201410月至201712月。考核内容的有关证明材料详见《萍乡市第一、二批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近三年来相关材料一览表》(附件2)。
三、考核程序及办法
市教育局将对全市第一、二批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进行考核,采取自我评价、群众评价、单位评价、专家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全面考核学科带头人的师德师风、近三年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和示范引领情况。
(一)自我述职。市级学科带头人进行自评形成述职材料,并填写《萍乡市第一、二批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考核表》(附件3)。
(二)群众评价。市级学科带头人须在所在单位大会上进行任职情况述职,进行师德师风和履职情况民主测评,测评分占总分的30%
(三)单位评价。学校领导班子对市级学科带头人的师德师风和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测评,测评分占总分的30%
(四)专家评价。市教育局组织特级教师、县(区)教育局领导及中小学校长,对市级学科带头人近三年来的教育教学、教学科研成果和示范引领等情况进行考核测评,测评分占总分的40%
(五)综合评价。学校将本校市级学科带头人群众考核测评表(附件5)、单位考核测评表(附件6)汇总后,以汇总表(附件4)的形式报学校主管部门,由学校主管部门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依据群众评价、单位评价、专家评价(附件7),做出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次,并予以公示。
四、考核结果及奖惩
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测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测评总分折合为100分计算,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的确定为“合格”;总分 60分以下确定为“不合格”。市教育局将在合格名单中确定10%为“优秀”,并进行表彰。
考核对象经测评确定为“不合格”或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市级学科带头人”称号:
(一)发现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理的;
(二)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萍乡市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修订)》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有“不合格”记录者;
(四)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或未完成年度、周期继续教育学时的。
五、考核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开展对学科带头人考核工作,是加强对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和管理的需要,也是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应有作用的必然要求。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要高度重视,把考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严格考核。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宣传有关政策,严格按照考核程序,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力求做到考核政策公开、考核方案公开、考核过程公开、考核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认真审验,按时上报。考核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验,审核无误后,要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有关复印材料要按附件2的要求,逐人装订成册。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各校要对考核工作进行小结,形成考核报告,连同考核表和考核汇总表(附件34)于515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师训语工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黎琳;联系电话:6833054Email:2990430168@qq.com
 
附件:1.萍乡市第一、二批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考核名单
2.萍乡市第一、二批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近三年来相关材料一览表
3.萍乡市第一、二批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考核表
4.萍乡市第一、二批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考核情况汇总表
5.萍乡市第一、二批市级学科带头人群众考核测评表(样表)
6.萍乡市第一、二批市级学科带头人单位考核测评表(样表)
7.萍乡市第一、二批市级学科带头人专家考核测评表(样表)
 
(主动公开)
 
 

萍乡市教育局
                                 2018314
 
 
 
 
 
 
 
 
 
 
 
附 件1
萍乡市第一、二批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
考核名单(101)
 
市教研室(6人):
王忠江(生物 )    清(英语)  王燕萍(化学)
施向方(物理)   朱红梅(语文)  邱艳春(学前教育)
萍乡中学(5人):
欧阳炳(高中数学)     周建良(高中生物)
许雪荣(高中数学)     朱志根(高中历史) 
韩晓东(高中地理)
萍乡二中(7人):
王家清(高中政治)     吴启林(高中数学)
邓柳萍(高中化学)     黎庚凤(高中生物) 
潘志建(高中物理)     胡萍康(高中生物)
刘秋荣(初中英语)
萍乡三中(4人):
  东(高中化学)     杨淑珍(高中化学)
邹毅丹 (高中语文)    曾建军(高中物理)
萍乡六中(2人):
梁莉红(初中物理)       玲(初中英语)
萍乡市实验幼儿园(1人):
  嵘(学前教育)
萍乡市保育院(2人):
胡淑琴(学前教育)   郑群芳(学前教育)
萍乡市二园(1人):
张利达(学前教育)
安源区(14人):
  丽(小学语文  进贤小学)
  钢(小学信息  城北小学)
朱艳芳(小学英语  城区小学)
贺艳春(小学语文  通济小学)
邹丽卿(小学数学  通济小学)
刘培春(初中语文  联星学校)
  文(初中物理  安源一中) 
邓秋萍(初中英语  安源一中)
郭小萍(初中英语  安源中学)
  淼(高中数学  安源中学)
甘学良(高中化学  安源中学)
文绍峰 (初中历史  区教研室)
钟丽萍(数学      区教研室)
文丽芳(语文      区教研室)
湘东区(18人):
  英(学前教育  湘东中心幼儿园)
钟红艳(学前教育  湘东中心幼儿园)
陈燕萍(小学语文  湘东小学)
汤志兵(小学科学  湘东实验小学)
陈铁梅(小学思品  湘东镇泉源小学) 
文雅清(小学信息  麻山镇中心小学)
  蕾(初中语文  萍钢中学)
邱海国(初中化学  湘东镇中)           
廖春林(初中数学  湘东镇中)
  飞(初中物理  湘东镇中学)        
易志凤(初中英语  萍钢中学)
马洪勇(高中物理  湘东中学)           
贺芳萍(高中生物  湘东中学)
彭定萍(高中信技  湘东中学)           
刘芳萍(高中政治  湘东中学)
邓紫玲(高中语文  湘东中学)
  蓉(初中政治  区教研室)
宋海兵(化学      区教研室)
芦溪县(16人):
刘世辉(小学语文      新泉学校)
韩桂莲(初中心理健康  上埠镇二中)       
林清芬(初中英语      宣风镇中)
康竹萍(初中语文      源南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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