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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第一、二批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考核表

发布时间:2021-12-01           点击量:11213

附 件3

       萍乡市第一、二批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考核表

 

县(区)或市直学校:萍乡三中             编号:        学段学科:高中语文

姓  名

邹毅丹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学  历

本科

党政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中学高级

学科带头人聘任时间

2010

工作单位

萍乡市第三中学

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联系

电话


任期内师德考核情况

优秀

任期内年度考核情况

合格

单位地址

与邮编

江西省萍乡市第三中学  337000

邮箱或

QQ号码

414280308@qq.com

任期内师德表现和履职情况及成果自述自评

 

在工作中,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严于律己,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1.教育教学方面

我多年担任重点班语文教师,在教学中,我耐心细致,循循善诱,注重与学生的交流与沟通,尊重学生的个性和人格,善于在与学生的互动中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形成了宽严相济、生动活泼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显著。在历年高考中,所任教班级的语文平均分均在年级同等班级里名列前茅。多次在市级以上的教学活动评比、课件评比以及相关评选活动中获得殊荣。

2018年经考核合格,被续聘为全市中小学高中语文学科带头人,续期三年。

2018年9月被评为学校第四届“十佳”服务明星。

2018年12月课件《无端崖之辞》荣获萍乡市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资源展示活动二等奖。

2018年在第三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萍乡赛区荣获优秀指导老师奖。

2018年在全市中小学“我与宪法”征文比赛中,荣获优秀指导老师奖。2018年指导的节目《铁骨铮铮——夏明翰家书选读》获江西省第七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中学甲组朗诵类二等奖。

 

2018年12月指导的节目《将进酒》获江西省第七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中学甲组戏剧类二等奖。

2019年指导的《创建文明校园,树文明新风》《我们的美丽校园》分别荣获萍乡市“文明校园大家谈”征文活动一、二等奖;指导的《维护有序课间,争做文明学生》《创建文明校园从我做起》《让文明深入校园生活》则荣获此次征文活动的三等奖。

2019年1月指导的节目《铁骨铮铮——夏明翰家书选读》荣获萍乡市第十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中学甲组朗诵类一等奖。

2019年1月指导的节目《将进酒》荣获萍乡市第十届中小学生幼儿艺术展演活动中学甲组戏剧类一等奖。

(11)2019年1月被评为2018年“年度功勋教师提名奖”。

(12)2019年9月被评为学校十佳服务明星。

(13)2020年被续聘为江西省高中语文骨干教师,聘期三年。

(14)2021年在“学寄语 学《讲义》争做新时代四有好教师”主题征文比赛中获二等奖。

(15)2021年4月参与2021届高三二模考试语文学科命题工作。

(16)2021年9月被聘为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

 

2.教育研究方面

本人平时注重加强新知识、技能的学习,认真钻研教材教法,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多篇论文获市级以上奖励。

2018年论文《运用单元教学法以单篇示范建立思维逻辑教学浅探》获市级二等奖。

主持的课题《基于教材读写结合促进学生思维发展的实践研究》于2019年成功立项。

2020年参与《江西省教师招聘考试辅导用书学科专业知识中学语文》的编写工作。

2020年参与《萍乡市中小学廉洁读本高中版(试用)》的编写工作。

2020年参与《初高中完美衔接教材语文》的编写工作。

2020年论文《基于教材读写结合促进学生思维发展的实践研究》在《中小学教育》发表。

 

3.指导青年教师方面

由于教学成绩突出,我被学校聘为吴璇子老师的语文教学指导老师。在我的指导与帮助下,其教学教研水平有较大提高,在市级以上多项活动中获奖。

作品《疫情之中的人性思考》获2020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读写公益活动一等奖。

作品《疫情之中的人性思考》经推荐被评选为省级一等奖。

 

 

 

 

 

 

 

 

 

 

 

 

 

 

 

 

 

 

对照考核内容及标准如实进行填写(1500字以内,可另附页)

被考

核人

有关

情况

审核

有关情况

学校审核意见

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是否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相应处理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是否存在严重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萍乡市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修订)》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

近三年单位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是否有“不合格”记录

是否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年度、周期继续教育学时

考核

测评

汇总

情况及审核意见

 

综合评价得分:

 

考核等次:

 

 

市教育局(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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